解读高考最新政策,把握高考最新动向,更多高考录取政策、高考加分政策、高考改革方案为你解析。以下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要求,结合我省产业实际和职业教育发展现状,提出如下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在福建考察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的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福建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优化结构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坚持就业导向,充分发挥就业指挥棒作用,推动职业院校围绕市场需求办学;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难题,为持续推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坚持融合发展,推动学历教育体系与人力资源开发资源共融,职业教育与在职从业人员发展渠道共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与产业人才需求高度契合,全面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质量。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我省职业教育层次规模更加合理,质量水平不断提高,产教融合更加紧密,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初步建成与产业相匹配,上下有机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公办民办共同发展,闽台密切合作,全覆盖、差异化,具有福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科学规划引领
1.编制我省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规划。按照国家对福建的战略定位,坚持职业教育与福建主导产业、传统特色产业、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的发展需要同步规划,与产业建设同步实施,与技术进步同步升级。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的重要抓手,促进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层次、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协调互动。到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在校生 50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25万人左右,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不少于70%,研究生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达到65%以上;技能劳动者达到700万人。
2.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明确各类型各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形成层次分明、体系明晰、服务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职业教育新格局。整合办学资源,明确办学定位,核定办学规模,科学分类管理,做专、做特、做优职业院校。各县(市)至少要办好1所中等职业学校;每个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若干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到2020年,建成5所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体系、1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5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
3.推进职业院校专业群对接产业群。系统梳理全省职业院校专业布局、结构、层次,分析专业设置现状,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和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针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需求,重点规划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光电、创意设计等10大类产业急需的专业群,科学编制各类专业规划,提高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
(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以培养有文化的技能劳动者为目的,实施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社会生活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础。加大统筹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的力度,逐步实现同政策、同待遇、同发展,改变两类学校在招生政策、经费标准、编制标准以及职称评聘等方面不平衡的状况。加大以设区市为主统筹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力度。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对区域内职业院校进行整合,建设资源共享的职业教育园区。出台中等职业教育达标学校指导意见,推进优质学校建设,改造弱校、差校,到2018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全达标。鼓励高等职业院校与县级中等职业学校联办专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各县(市)要依托县级职业学校办好职教中心,统筹县域内各级各类职业培训。
2.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行业、区域性的技术技能人才为主,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社区教育和终身教育,是对接我省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企业结构,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主要骨干力量。实行高等职业院校“一校一策”目标管理,突出行业、区域办学特色,行业性高等职业院校行业相关专业招生规模不少于校年招生计划的60%,并逐年提高到80%;区域性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围绕当地产业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本地生源应占学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3.加快发展本科层次及以上职业教育。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主要培养高层次、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深入推进本科院校专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强应用型专业建设,大力扶持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应用型专业,形成与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体系。引导和推动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高校转型发展。独立学院原则上转设为应用型本科高校。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支持有条件的本科高校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探索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4.贯通职业教育内部体系人才培养通道。一是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试行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招生办法,逐步建立高等职业院校注册入学制度。开展中职、专科、本科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贯通培养试点,推动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工作。到2020年,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达15%,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达30%。二是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整合区域内的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成立学校联盟,实行“集群发展”,推进不同学段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内容、教学过程、考核评价等方面相衔接,实现学校联盟专业设置、招生就业、教学计划的统一管理,师资互派、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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