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须在录取开始前进行网上报到,登陆省教育考试院OA系统(vpnoa.zjzs.net),了解录取工作相关安排和所属录检员及联系方式,以及有关系统和文档,填写本校录取具体负责人员联系电话。
二、查询生源情况
高校按浙江省规定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查看模拟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
1.投档比例。传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规定外,小数点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计算),后续各轮原则上按缺额计划数投档。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浙江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经与录检组联系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含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为1:1。
2.招生计划。实行刚性管理。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高校不得擅自调整已公布的招生计划。高校如需调整计划,须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OA系统”,下载并填写《2019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计划调整表》,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并按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执行。涉及在浙招生计划总量调整的,须通过教育部生源计划管理系统逐级履行调整手续。
高校如需追加在浙招生计划,平行志愿原则上须在投档前提出申请。投档人数以调整后计划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如果在投档后提出申请且追加后计划量多于已投档量,剩余计划将在后续志愿填报中向社会公布。
在各类别最后一轮投档前,高校原则上不得减少在浙招生计划。最后一轮投档后,如果生源仍不足,高校可提出撤回计划申请。
实行传统志愿的高校如需根据生源情况对计划进行专业间调整,须先向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执行。调整专业计划不得影响已投档考生利益。
三、下载考生电子档案
高校应当在规定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录录取网站,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对不按规定接收考生电子档案的高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该校招生计划的100%留档,在该段录取结束时所留档考生视为已录取。
高校下载的考生志愿信息中,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本专业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专业名称及顺序。已被录取(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各类提前录取等)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段)的投档。
四、阅档
高校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集体研究确定录、退考生名单并及时上载。有关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录取、退档等问题,需及时与录检组联系。高校不得超过阅档时间滞留考生电子档案。
五、退档
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与高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当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
退档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段)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有关工作界面上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
六、录取
高校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录检组审核。录检组审核后,由信息组打印录取名册(一式二份),再交计划组审核盖章。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新生名册寄发高校。高校必须按规定建立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制度,根据录取新生名册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新生纸质档案由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向所在学校(单位)提取后自行带至高校。有关高校要加强管理,做好纸质档案的接收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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